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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6月底起收緊工具機與無人機出口申報 跨境EC一併納管A · 可全文翻譯

來源:JETRO · 發布:2026/06/11 16:10(JST) · 分類:台日經貿與國際
# 中國出口管制# 無人機# 工具機# 跨境EC# 海關申報
編輯觀點
重點要點
  • 海關總署公告車床、銑床等加工設備與無人機的出口申報規範化,6月30日施行
  • 報關單須註明是否屬出口管制品目並填寫兩用品目管制編碼
  • 快遞與跨境EC不得再用4位簡易申報,須填完整10位稅號
觀察分析

做中國製造設備轉口、組裝貿易的台商日商,6月30日前要把報關流程改完。中國海關總署接連發布兩份公告,把車床、銑床、研削盤等材料加工設備(第77號公告)與無人機及相關物品(第78號公告)的出口申報全面規範化:報關單備註欄須明記是否屬出口管制品目、該當者要填兩用品目出口管制編碼、海外收貨人須填正式名稱、申報時附契約與技術資料。殺傷力最大的一條在跨境EC:申報清單不得再用稅號前4位的簡易申報,必須填到完整10位——等於把小額貿易的灰色地帶一次照亮。放在脈絡裡看,中國對兩用品目的出口管制工具箱持續加密,從稀土、鎵鍺到設備與無人機,管的範圍從「物」延伸到「申報資訊的顆粒度」。供應鏈裡有中國產設備或無人機零件的業者,合規成本與通關時間都要重新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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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翻譯
本譯文為 jpyonline 編輯整理之繁體中文版,依《政府標準利用規約 第 2.0 版》。原文版權屬「JETRO」所有,請以原文為準:閱讀原文 →

【JETRO商務短訊・重點編譯】中國海關總署發布關於車床、銑床、研削盤及具類似功能之材料加工生產設備(海關總署公告2026年第77號,6月5日發布)、以及無人機及相關物品(公告2026年第78號,6月9日發布)出口申報規範化之公告,均自6月30日施行。兩公告要求出口業者依《出口管制法》《海關法》等規定如實申報,並對申報資訊之真實性、完整性、規範性負責。具體要求包括:出口貨物報關單備註欄須明記是否該當出口管制品目、該當者須記載對應之兩用品目出口管制編碼;依申報類別正確填寫;記載海外收貨人正式名稱(中文或英文);提交報關單時附契約、發票、技術資料等相關文件。對C類快件與跨境電商申報亦同步收緊:「規格・型號」欄之「其他」項須正確填入物品名稱及其特性用途說明;跨境電商申報清單不得再以稅號前4位之「簡易申報」辦理,須申報完整10位稅號。海關總署於6月8日、10日分別就兩公告發布解說,表示旨在落實兩用品目及相關技術之出口管制要求,使企業能依法正確申報。(出處:JETRO商務短訊,北京發,2026年6月11日)

歷史上的今天(主題相關)
  • 2010年中國稀土出口管制成為對外施壓先例
  • 2023年中國對鎵、鍺實施出口管制
  • 2024年起兩用品目出口管制清單與執法持續加密
名詞釋義(維基百科)
出口管制中文維基
出口管制是指一個國家通過立法對本國所生產的貨物、軟件和技術實施出口限制。一般來說,如果一國的出口商要向外國出口受管制商品,必須向所在國政府部門提出申請,政府部門將對出口商品進行評估,並酌情發放或拒絕頒發出口許可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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