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交省提言:土地取得的申報對象要擴大 從交易一路盯到使用

- 國土交通省的有識者會議7日提出建言,主張擴大土地取得時需要申報的對象。
- 問題意識來自各地的不當土地利用與居民糾紛。
- 建言方向包括強化早期資訊掌握、持續監測土地利用、交易與利用階段一貫的指導監督。
- 現行國土利用計畫法採事後申報制,面積門檻以上的交易才需要申報。
- 發表資料未載新的面積門檻與條文,細節以原文為準。
在日本買地、買老屋改民宿、或是替家人在地方城市置產的台灣人,這則新聞值得先看一眼:國土交通省的專家會議七日提出建言,主張把「取得土地時需要申報」的對象範圍擴大。目前公布的資料還沒寫出面積門檻與具體條文,但方向已經很明確——日本要把土地從「登記完就結束」的制度,改成從交易到使用一路盯著的制度。
提言的三個重點是:強化國土利用計畫法在早期掌握資訊的機能、對土地利用做持續性的監測、以及在交易階段與利用階段之間建立連貫的指導監督。會議名稱是「土地の取得・利用等の在り方に関する有識者会議」,今年三月才設置,五個月就交出建言,以日本行政會議的節奏來說算快。國交省的發表只公開了三份 PDF 附件,沒有列出新的申報門檻數字,細節仍以原文為準;NHK 的報導則點出,這次的問題意識來自各地出現的不當土地利用與居民糾紛。
要理解這件事有多大,得先知道現在的制度長什麼樣。日本現行的國土利用計畫法採事後申報制:市街化區域 2,000 平方公尺以上、其他都市計畫區域 5,000 平方公尺以上、都市計畫區域外 1 萬平方公尺以上的土地交易,取得方要在契約後兩週內向都道府縣申報。門檻以上才申報,意味著絕大多數住宅用地的買賣完全不在雷達上——一戶都心公寓分到的土地持分,通常只有幾十平方公尺,離門檻差了兩個數量級。另一條線是 2021 年的重要土地等調查法,只針對防衛設施周邊與國境離島這類特定區域。這次的建言講的是把前者的網子織細,不是新增一部針對外國人的法律。
三種可能的走向。第一種,門檻調降、申報時點從事後提前到交易前,適用對象從單純看面積擴大到看用途,例如水源地、森林、太陽能用地、防災上敏感的區域——這是最貼近提言文字的推演,也是地方政府喊了很多年的訴求。第二種,申報之外再加上使用狀況的定期回報,讓地方政府對閒置地與短期轉手有紀錄可循;這對做土地買賣價差的人影響最大,因為持有期間會被看見。第三種,把外國法人與外國個人的取得單獨統計並公開,但不設持有限制——日本目前對外國人購買不動產沒有國籍限制,這一點短期內改變的機率不高,因為牽動的是與各國的投資協定。
對台灣讀者的實際意義分兩層。持有東京、大阪都心公寓的人,幾乎不受影響,土地持分遠低於任何申報門檻,該做的功課還是老三樣:管理費與修繕積立金的漲幅、租金行情、以及今日第 4 則講的貸款利率走向。真正要留意的是三種人——買整棟或連棟土地做民宿與旅館的、買地方城市老屋連同周邊土地的、以及買林地或郊區大面積土地做太陽能場與露營場的。這些交易未來很可能多一道申報與說明用途的程序,簽約前就要把仲介、司法書士、行政書士的作業時程算進去,別等到交屋前一週才發現卡住。另外一個實際建議:買之前確認用途地域與都市計畫區分,把「這塊地將來能做什麼」寫進盡職調查清單,比事後補救便宜太多。
還有一層很多人不知道:地方政府早就自己動手了。北海道等地為了保護水源地,訂有針對特定區域土地交易的事前申報條例;一些自治體對森林、水源涵養地的移轉要求提前通報,門檻遠低於中央法規。也就是說,就算中央的修法還沒到位,你買的那塊地也可能已經受地方條例規範。買地前要查的東西比想像中多一層:中央的國土利用計畫法、地方的土地交易條例、農地法與森林法的許可與屆出,以及該筆土地所在自治體有沒有針對外資另設的通報要求。仲介不一定會主動提醒,因為多數仲介處理的是都會區的住宅買賣,這些規範在他們的日常業務裡很少出現。
如果你的目的是做民宿或小型旅館,土地制度只是第一關。日本的住宿業分成旅館業法的簡易宿所、住宅宿泊事業法的民泊(一年 180 天上限),還有特區民泊,三者對建物、消防設備、用途地域的要求都不同。買地或買屋之前先確定要走哪一條,才知道這塊土地能不能用;用途地域是住居專用地區的話,旅館業許可原則上拿不到。老屋改建還要面對建築基準法的既存不適格問題、以及耐震與消防改修的費用,這些成本經常比土地本身還高。
給準備出手的人一份盡職調查清單:登記事項證明書(確認所有權與抵押權)、公図與地積測量圖(確認界址與實際面積是否相符)、境界確定的狀況(相鄰地主有沒有簽字)、用途地域與建蔽率容積率、都市計畫道路的預定線、農地法與森林法的適用、以及自治體公布的災害風險圖(洪水、土砂災害警戒區域)。這幾份文件都能在法務局與市役所取得,費用是幾千日圓的等級,但漏查其中任何一項,代價都是七位數日圓起跳。這次國交省的提言若落地,清單上還會多一欄:取得時要不要申報、以及申報之後的使用狀況回報義務。
把視野拉遠一點,這次的提言其實是同一條政策線上的一環。日本的土地問題不只是「誰買走了」,還有「沒人要了」——總務省的住宅與土地統計調查顯示,2023 年全國空屋約 900 萬戶、空屋率 13.8%,創歷史新高;為了處理繼承來卻沒人管理的土地,政府也在 2023 年上路了相續土地國庫歸屬制度,讓符合條件的繼承人可以付費把土地還給國家。一邊是防止不當取得,一邊是收拾無人管理的土地,兩件事都指向同一個方向:日本正在把土地從「登記完就不管」的資產,變成需要持續說明用途與管理狀況的資產。對外國買家來說,這代表持有成本的定義要重寫——除了稅金與管理費,還要加上說明義務與行政程序的時間。
接下來盯三件事:秋季臨時國會是否提出國土利用計畫法的修正案、修正案裡的面積門檻寫成多少、以及申報書上有沒有新增針對外國法人或外國個人的欄位。門檻數字一出來,這則新聞才會從一個方向,變成你買賣時要付的成本與時間。

- 日本過去曾因土地開發引發居民抗議,促使政府重視土地使用的透明度。
- 國土交通省近年推動多項土地管理政策,強化不動產交易的規範與監管。


